国际个人物品直邮服务范围及相关责任
根据货物运输、仓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提供国际个人物品快件直邮服务,以及跨境商品物流运输服务(含海运、空运及其他物流方式)。寄件人须配合要求、如实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并按时支付包装、仓储、物流运输、清关派送及其他相关费用。
(1)寄件方应遵守并正确履行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相关的始发地和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要求,中国海关规定每箱货值不超人民币¥1000。因隐瞒或夹带违禁违规物品,寄件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际个人物品直邮服务的相关规定、征税标准等。按照我们提出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配合,如果因为故意隐瞒货物真实信息,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寄件方承担。
(2)在国际运输过程中,包裹有可能因口岸海关或检验检疫局等执法机关查验拆封快件。海关查验后决定没收和退运快件,收件方免责。若寄件方未能积极配合协调工作,导致货件滞留达 30 天的,收件方有权不通知寄件方进行弃件处理。
(3)不可抗力是指无法为使用双方控制,影响双方协议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等”。在此情况下,收件方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但没有义务就以上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可能存在向寄件方发出通知。
(4)双方有义务遵循隐私政策保护个人信息,不向第三方提供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
(5)国际速递以包丢不包损为原则,个人物品直邮服务保价如下:
1.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支付相应的保费即可使用提供的保价服务。保费以保价金额的3%来计算,保价金额根据客户填写的货物申报价值计算。例如:申报价值填写$500,将收取3%即$15的运输保价。投保额上限为$500,即赔付金额最高价值不超过¥2500人民币。
2.
承保范围:收件方签收开始,到国内收件人签收包裹为止。按做单时间超过3个月不作任何赔付。
3.受赔方确认已收到上述赔偿,并同意: 1. 该赔偿已完整解决相关纠纷,受赔方无进一步索赔权利。 2. 受赔方放弃针对该事项的任何法律诉讼或额外索赔。 3. 该协议适用于双方,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投保额度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理赔金额将以较小值为准。
4.
货件不予承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易碎物品、精密仪器、等比例模型、不易储存保鲜物品、唯一性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邮寄物品。
5.
若没有购买货件丢失保险的,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100加币。若无法提供相应票据确认实际物品金额,则以淘宝官网或其他主流网站的销售价格为参照依据。
理赔说明:
1.
当收到货物时外包装明显破损的,收件人需要当场拍照取证,清点内部货物数量等,并在运单上注明异常(或让派件员开具破损证明),当场做拒收处理并由派件员退回,然后按照理赔申报流程进行操作,收件方协助争取赔偿。所有签收无异常的包裹,收件方不接受任何理赔申请。让门卫,保安或朋友等代收的快件后发现的破损,不在赔付范围内。
2.
当货件发生丢失后,寄件方须及时与收件方联系,填写索赔工单,并提供理赔所需货物发票收据及相应的破损、丢失证明,向收件方申请办理理赔手续。
3.
索赔时限:自签收之后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索赔请求,逾期不予受理;
4.以下情况不接受理赔:
收件人已签收无异常的包裹。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未申报物品的损坏以及丢失。不接受或承担包括巧克力,软糖,玻璃瓶,瓷器等在内的易变型、易损、易碎,易融化等物品的保险和赔付。
寄件方因隐瞒申报,所提供的文件不实或邮寄违禁品造成的海关/检疫部门查扣、销毁、或货件丢失损毁等。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查询期为投递日起至3周内),超出受理时限的索赔申请。
包裹外包装未破损,但内件丢失的。遇此类情况,收件方将配合寄件方进行报案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邮件时限延误或物品损失的(天气/飞机机械故障/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行为/自然灾害/收件信息错误);因托寄物本身包装不良、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
所有理赔结果均充值返还进寄件方账户中。
对由于收件方已经根据物品价值全额向寄件方赔付的货件,收件方享有物品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双方协商处理。
5.已赔付免责声明
受赔方确认已收到上述赔偿,并同意: 1. 该赔偿已完整解决相关纠纷,受赔方无进一步索赔权利。 2. 受赔方放弃针对该事项的任何法律诉讼或额外索赔。 3. 该协议适用于双方,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6)出口到中国禁运、限运物品名录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
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禁运的全部商品和材料,包括易燃、易爆、易腐、有压缩气体、有毒等危险品或液态类易泄露物品;
淫秽物品及盗版知识产权物品(仿冒名牌产品等)、古董、不明粉末状物品、
化工产品、有价证券等中国海关明文规定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及进口国海关禁止进口的物品均为“禁止物品”。
谨慎收寄,电池及含电池的电子产品,不明药品,处方药品,刀具等。
以上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并可以补充通知形式加以说明。